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門牌

列印[另開新視窗]
資料來源:羅東鎮戶政事務所       

門版初編、增、併編、改編、補發或換發

1.初編:
(1)申請人(起造人或房屋所有權人之一)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或公司行號證明文件。
(2)建造執照正本、建物位置圖、核准施工設計圖及各層樓平面圖1份,有拆除執照者另附影本等文件;或建築物所有權證明文件。


2.增、併編: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2)本縣(鎮)建管單位變更建築核准書函(驗正本)、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書、建物產權證明文件、建物外觀照片。


3.改編: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向戶政事務所提出書面申請。
(2)戶政事務所受理門牌改編申請後,依現有門牌順序改編。
(3)建築物所有權證明文件或切結書、建築物原核准圖說。


4.補發或換發:
申請人(房屋所有權人(需提供建物證明文件,諸如:建物所有權狀、最近一期房屋完稅證明)或現住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備註:
委託他人申請附繳委託書、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門牌工本費每面65元。
門牌編釘證明書每份20元。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