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間服務 |
每週一至週五除正常上班時間外,午休時間(12:0 0至13:00)照常受理各項戶籍登記業務(專人承辦服務項目除外)。 |
夜間服務 |
每週三延長辦公時間(17:00至19:00),提供日間上班族夜間洽公服務。 |
到府服務 |
重病、傷殘或年邁行動不便者,無法親自辦理印鑑登記、變更、戶籍登記或補領身分證時,可申請本所到府服務。
到府服務申請電話:(03)957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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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結婚登記 |
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者外,如無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得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本所將依結婚當事人指定之日期完成結婚登記。
預約電話:(03)957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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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校受理國民身分證 |
為加強為民服務,本所每年定期至羅東國中、國華國中、東光國中等三所學校,受理本轄十四歲以上學童初次請領國民身分證作業,節省家長來所申辦時間。 |
自然人憑證申辦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
【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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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辦資格:
1、須本人親自辦理。
2、年滿十八歲以上本國國民。
3、於本國設有戶籍者。
二、應備證件:國民身分證正本。
三、所需費用:IC卡工本費250元。
四、受理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08:00 至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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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婦女生育津貼實施辦法
申請表
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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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辦資格:
1.產婦或其配偶現設籍於本縣達一年以上者。
2.新生兒出生後戶籍登記為本縣。
3.新生兒出生日起算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應備證件:
1.產婦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
2.產婦匯款之郵局、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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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首次申請普通護照人別確認 |
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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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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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無障礙坡道:由本所大門左側無障礙坡道至本所辦公室。
2. 無障礙廁所:位於本所主辦公室外面左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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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服務 |
不方便入辦公室洽辦者,可由承辦人至門口親洽服務。 |
本縣便民七合一服務,於101年7月5日起實施 |
戶政事務所受理民眾辦理戶籍地址、姓名及身分證字號異動,同時轉送本申請書至相關受理機關辦理資料異動。 |
出生、結婚及死亡登記到府服務便民措施 |
「出生、結婚及死亡登記」一通電話到府服務計畫 |
跨機關通報服務 |
申請國軍人員結婚、生育、喪葬或殮葬補助費(連結戶政司)
申請勞保(國保)生育給付及勞保家屬死亡給付(連結戶政司)
申辦健保卡作業(連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死亡登記同時辦理亡故者健保退保服務(連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通報壽險公會亡故者訊息轉請保險公司清查有無投保人身保險服務(連結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各戶政機關提供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服務宣導短片(連結Youtube,內政部戶政司製作)
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服務申請(需自然人憑證)-內政部戶政司網路申辦
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服務查詢(需自然人憑證)-內政部戶政司網路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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