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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02年12月31日台內戶字第1020369587號公告
新增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得同時向受理戶政事務所申請補領國民身分證,本公告事項自103年1月10日實施。
公告另刊登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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