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宜蘭縣政府衛生局109年8月5日衛疾字第1090018843號函辦理。
二、邇來國際間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嚴峻,鄰近國家疫情出現次波群聚感染,為避免病毒傳播、造成社區感染及群聚,請加強防疫措施。
三、請落實相關防疫新生活運動,臚列如下:
(一)請仍以戴口罩為原則,但若能保持社交距離(如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或增設適當阻隔設施(如座位採梅花座或裝設隔板等),則可免 除戴口罩。惟無法維持安全社交距離者,仍應配戴口罩,以保護自己及他人。
(二)落實個人衛生防護(如肥皂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
(三)出入場所建立實名(聯)制及落實環境清潔消毒。
(四)搭乘大眾運輸必須戴口罩,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五)生病者請在家休息或就醫;如需外出請務必戴口罩。
四、另醫療院所、各單位(機關)第一線工作人員等,應落實戴口罩並留意環境清潔消毒,以降低病毒傳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