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暨雲嘉南辦事處每逢週一(08:30~17:00)及週三延長申請時段(17:00~20:00) 申請護照人數眾多,為免久候, 請申請人依規定先備妥2張合格照片 (照片規格) 及應備文件 (請詳:國內申請護照相關規定) ,以節省您寶貴時間。
普通護照申請書下載
狀況確認 |
誰要來辦 |
要到哪辦 |
要帶什麼 |
重要提醒 |
狀況確認 |
- 首次申辦護照人別確認
- 當事人為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
|
誰要來辦 |
當事人由父或母或法定代理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或旁系血親三親等內親屬陪同。 |
要到哪辦 |
103年7月1日起,可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
要帶什麼 |
- 中華民國普通護申請書。(須由父或母或法定代理人事先於本申請書簽名欄事先簽名,普通護申請書可上網下載或至戶政事務所索取)
- 國民身分證正本。(父或母或法定代理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或旁系血親三親等內親屬的)
- 戶口名簿正本或最近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當事人的)
- 相片2張。(須最近六個月內拍攝的,相片規格詳見下方重要資訊)
- 親屬關係證明文件。(陪同者的,詳見下方重要資訊)
|
重要提醒 |
- 照片規格:半身、正面、脫帽、露耳、不遮蓋,表情自然嘴巴閉合,五官清晰、彩色光面、白色背景之相片,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少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頭部或頭髮不能碰觸到照片邊框(女性長髮碰觸照片邊框下緣情形例外),不得使用戴有色眼鏡照片,如果配戴眼鏡,鏡框不得遮蓋眼睛任一部分(請勿配戴粗框眼鏡拍照)或有閃光反射在眼鏡上,照片勿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照片。另幼兒照片必須單獨顯現申請人的影像。(本規格係依據國際民航組織規定,以確保在海外旅行通關便利。)
- 經戶所確認人別之初次申請護照者,可委任親屬或所屬同一機關、團體、學校之人員代為申請護照(受委任人須攜帶身分證正本及親屬關係證明或服務機關相關證件正、影本),並填寫申請書背面之委任書及黏貼受委任人身分證影本。
- 在臺設有戶籍的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雙方為在臺無戶籍國民、外國人、無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或港、澳地區居民者,請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其中部、南部、東部辦事處申請。
- 當事人由直系血親尊親屬、旁系血親三親等內親屬陪同辦理時,申請書需由法定代理人簽名及攜帶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