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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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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之戶籍項目

日期:100-03-22    

新增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之戶籍項目:
撤銷認領登記、撤銷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並自100年3月28日實施。

類別:[本所公告]
上版日期:10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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