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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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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鼓勵家屬陪同易走失之家人辦理國民身分證換發

日期:108-11-21    資料來源:羅東鎮戶政事務所

為防範易走失者如日後發生失蹤情事,因容貌與國民身分證上相片有所差異,致警政機關協尋困難,請家屬陪同易走失之家人,依戶籍法第60條第2項但書規定,更換相片換領國民身分證(更換相片換領者,應由本人親自為之)以正確相片資料,俾利警政機關辦理協尋失蹤人口作業。

類別:[本所公告]
上版日期:1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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